山东政协首设环境资源界别 聚焦“碳索”绿色发展******
中新网济南1月17日电 (李明芮)山东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月17日在济南闭幕,首设环境资源界别,共有17位政协委员,其中新委员16名,连任委员1名。在会议期间,新界别的委员聚焦环境资源相关话题建言献策,助力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。
山东省政协委员,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、厅长宋继宝表示,新设立环境资源界别是山东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具体实践,将对山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、新旧动能转换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重要的协商议政平台。
“环境资源界别的成立,应运而生、恰逢其时。”山东省政协委员、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李振函说,该平台能更好地发挥众智众力,让委员充分发挥专业特长,就环境资源领域问题更好地建言献策。
山东省政协委员、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洪静兰建议,山东应加强能源生产利用过程中的科技攻关,使该过程更加绿色低碳,加强碳管理领域人才的引进培育,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人才支撑。
山东省政协委员、山东蓝想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清华建议,山东应不断增强新型储能技术的推广力度,建立山东省储能规范及配套标准,建立清晰可实现的储能产业链,建立储能技术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发展平台。
山东省政协委员,聊城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院长、民进聊城市委主委张保华建议,山东应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国家战略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调研协商工作,掌握一手资料、精准建言献策。
山东省政协委员、齐鲁中科碳中和研究院筹建负责人陈彬建言,山东要充分发挥科研院所优势,抓好科研成果落地转化,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。(完)
文旅部: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******
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,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(以下简称通知)。通知指出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。
通知要求,准确把握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精神。3年来,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,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。
当前,随着病毒变异、疫情变化、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,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,面临新形势新任务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坚持科学防治、精准施策,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,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后的防控政策,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。
通知明确,认真落实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要求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,工作重心从“防感染”转到“保健康、防重症”,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。实施“乙类乙管”,不是放开不管,而是强调更加科学、精准、高效做好疫情防控,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。
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,制定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,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,人员有序流动。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、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,科学佩戴口罩,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,降低病毒传播风险。疫情严重期间,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,及时应对、果断干预、科学处置。
通知指出,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,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,筑牢群防群控基础。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、微信、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,全方位、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。
强调“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”,引导工作人员、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,坚持勤洗手、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。开展工作人员培训,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。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,做好个人防护。
通知称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,组织落实好“乙类乙管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,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,明确工作目标,细化工作要求。要开展督导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。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执行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,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通知还表示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。
附: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
一、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
二、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
三、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七版)
四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
五、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三版)
六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2月修订版)
七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2月版)
八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1月修订版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